专业诚信,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分享到:0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

  • 郭浩
  • 手机:13667240013
  • Q 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13667240013@163.com
  •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