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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王某经亲戚介绍来到深圳市某运输公司做司机,工资是现金发放,无劳动合同,无工卡、无社保,无任何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后因意外受伤与公司发生医疗费的劳动争议,经熟人介绍找到冼武杰律师。冼武杰律师公益性收费代理了该案件。因该案件,王某的证据材料比较薄弱,先天不利,虽然经冼武杰律师收集部分证人证言,但劳动仲裁还是认为王某与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王某的全部仲裁请求;王某继续委托冼武杰律师一审起诉,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仍然认为王某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形势对王某非常不利。王某继续委托冼武杰律师二审上诉,在此期间,冼武杰律师指导王某通过第三方联系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面谈并做了录音取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因此,案件形势扭转,对王某比较有利。后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最终该企业支付王某18000元,王某的权利得到了维护。

附:本案二审调解书(个人信息及具体案情不便公开,故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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